前段時間出了一個國產MCU設計6.6kW充電樁,交錯PFC+LLC,踩坑續系列文章,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查看第一篇文章系列文章。
上一篇文章我們介紹了車機通信的第二、三步:低壓輔助上電和充電握手階段,今天我們來介紹第四步充電參數配置階段,充電握手階段完成后,充電機和車輛進入充電參數配置階段。
充電參數配置階段
車輛控制器與充電樁在配置階段時主要是通過以下步驟實現的。
1)車輛控制器應能將位置 A(如下圖)的充電參數,包括最高允許充電電流、最高允許充電總電壓、車輛接口當前電壓測量值等信息告知充電機。
2)當車輛控制器收到充電機最大輸出能力參數后判斷是否能進行充電:當車輛允許充電時,閉合 C5 和 C6,使車輛供電回路導通。
3)充電樁應能根據收到的車輛充電參數,配置充電能力并將其位置 A(如下圖)的最大輸出能力參數,包括充電機最高/最低充電電壓、充電機最大/最小充電電流等信息告知電動汽車。
4)當充電樁檢測到當前車輛供電回路電壓正常(確認接觸器外端電壓:(1)與通信報文中車輛接口當前電壓測量值的誤差范圍<土5%,(2)且大于充電機最低充電電壓日小于充電機最高充電電壓)后將輸出電壓調整到低于當前電池側電壓1V~10 V DC,再閉合 C1和 C2 使直流供電回路導通。
車輛控制器與充電樁在參數配置階段時,車輛向充電機發送動力蓄電池當前電池電壓,如果該電壓不在充電機輸出能力范圍內,充電機判斷充電參數不匹配;車輛也可根據充電機最大輸出能力判斷是否能夠進行充電。如果判斷充電參數不匹配,充電機和車輛發送中止充電報文(如果充電機判斷充電參數不匹配,應在發送充電機最大輸出能力報文后再發送中止充電報文);交互的報文內容如下:
BCP報文:當車輛接收 SPN2560=0xAA 的 CRM 報文后,進入參數配置階段。車輛按照 500 ms的時間間隔向充電機周期發送 BCP 報文。其中SPN2819 可作為充電機過保護的參考值,具體如下表:
CTS報文:充電機接收 BCP 報文后,按照 50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送 CTS 報文車輛是否進行時間同步操作由其根據自身工作模式或工作狀況決定。具體如下表:
CML報文:充電機接收 BCP 報文后,按照 25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送CML 報文,告知車輛其最大輸出能力,具體如下表:
BR0報文:充電參數配置成功后,車輛按照 25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送 BRO 報文車輛準備就緒前SPN2829=0x00,準備就緒后發送 SPN2829=0xAA。如果充電機在5 s 內未接收 BRO 報文,或60內未接收 BRO(SPN2829=0xAA)則為超時,具體如下表:
CR0報文:充電機接收 SPN2829=0xAA 的 BRO 報文后,按照 25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送CRO 報文,充電機準備就緒前 SPN2830=0x00,準備就緒后發送 SPN2830=0xAA。如果車輛在5s內未接收CRO 報文,或 60 s 內未接收 CRO(SPN2830=0xAA),則為超時。具體如下表:
國標GB/T 18487.1中的B4直流充電控制表對充電握手和參數配置表述并未完全分開,報過2023版的國標也是如此,但是GB/T 27930通信協議中的報文內容還是分的比較清楚的。
總結:充電參數配置階段就算完成。
申明:由于本人水平一般,分享的知識有誤,或者采用的方案不夠好的,歡迎各路大神指正批評,給大家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本文觀點僅供參考。